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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联合中央网信办、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此次试点聚焦物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旨在破除“信息孤岛”“数据烟囱”,打通政府部门、相关企业及港口、公路、铁路、航空等业务系统数据,创新物流数据交互模式和解决方案,推动物流行业的数字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随着我国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数据资源在物流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然而,当前物流行业仍面临数据共享不足、信息流通不畅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物流效率的提升和成本的降低。此次试点工作的开展,正是为了探索建立公益性和市场化有机结合的多层次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机制,建立健全物流数据分类及交换应用标准规范,形成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从而促进物流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全社会物流成本的有效降低。
试点工作遵循覆盖东中西部典型区域、兼顾超特大型城市的原则,选取了16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包括天津、唐山、宁波、金华、合肥、临沂、郑州、洛阳、武汉、宜昌、广州、海口、重庆、成都、乌鲁木齐和霍尔果斯。这些城市在物流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区域辐射能力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具备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的良好基础。
此次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涵盖四个方面:
试点将推进单证可信流转、货物全程追溯和物流数据标准化,围绕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服务模式,打通海关、港口、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货代、车队等多领域数据。通过依托物流枢纽运营主体、物流骨干企业、多式联运信息服务商等多元化主体,结合地方实际,探索多式联运数据市场化开放互联和运营模式,提升多式联运的协同效率和服务水平。
试点工作将重点推进供应链上下游数据交换和融通应用,打通制造业、商贸业等货主企业与政府部门、物流企业、铁路企业、港口企业、航运企业、航空企业、货代企业等业务系统数据。通过突破供应链各参与方的信息共享瓶颈,实现物流信息系统的无缝对接和物流全程追踪,提升供应链的协同效率和透明度,助力产业升级和降本增效。
围绕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等国际物流大通道,试点将探索跨境数据融合应用的实施路径,打通枢纽节点(港口/陆港/口岸)、海关、海事、货代、铁路企业、船公司、班列公司、机场公司、全球航运业务网络等业务系统数据。通过推动国际物流全程追踪和降本增效,提升我国国际物流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助力“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
试点将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使用,重点围绕航空、铁路等通道服务业务,推进服务产品信息、方位信息、场站能力信息等多维数据联通。通过实现枢纽间业务协同、规则联动、运行协作,发挥物流枢纽互联成网的规模效应,推动跨区域物流、制造、商贸等产业联动,促进跨境物流通关效率明显提升,全程物流成本显著降低。
此次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的启动,是我国物流行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举措。通过打破数据壁垒,实现物流数据的共享与开放,将为物流行业的创新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试点工作的成功实施,不仅能够提升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还将为我国物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助力我国从物流大国向物流强国迈进。
未来,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我们期待看到更多创新成果的涌现,为我国物流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来源:中国政府网